新版《旅游度假区等级评价细则》:突出四大特色
作者:海森文旅科技 时间:2023-08-18 09:40 阅读量:0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启动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并同步印发新版《旅游度假区等级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发布的《细则》,成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级认定的重要依据。将给文旅项目规划设计带来哪些影响?《细则》突出度假特色、注重顶层设计、深化文旅融合、强化运营管理,将进一步引导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
强化有别于观光的度假产品供给。旅游度假区与观光景区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供给高品质、多样化、体系性的度假产品。《细则》中,度假产品分值达到350分,占“细则二”满分1000分的1/3以上,全面涵盖了产品数量、服务品质、住宿、休闲娱乐活动、餐饮、购物等。明确提出核心度假产品和高质量度假住宿设施的引领作用,要求核心度假产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成体系,成规模”,高质量度假住宿设施的数量、规模、住宿环境、特色服务等要求达到40分。对文化、夜间、户外等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数量和品质提出要求,住宿设施增加了度假型客房类型和比例要求,进一步强调度假产品的丰富性和高质量。针对度假游客需求,引导度假区提供全面、专业、精细的高品质服务,包括度假管家或度假助理、康养保健服务、无障碍服务、酒店度假信息服务等。
促进度假区建设规范有序开展。《细则》重视度假区顶层设计的规范性、体系性、有效性。规范性方面,要求总体规划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批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应管控要求;体系性方面,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要求科学编制相关详细规划或指导度假区运营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有效性方面,要求总体规划有效落实,主要度假产品和服务设施依据总体规划基本建成,规模和品质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其他规划有效指导度假区建设运营。顶层设计体系的完善将进一步提升度假区发展的整体性和科学性,有利于旅游度假区品牌塑造与提升。
全面系统彰显度假区文化底蕴。《细则》将文旅融合理念贯穿全篇,文化相关分值达到100分以上,通过具体措施全面系统地指导度假区塑造文化底蕴。度假环境方面,要求人文特色突出、氛围与主题契合度高;度假产品方面,要求提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度假产品、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的度假产品、公共文化服务转化的度假产品;高质量住宿设施方面,要求与文化深度融合,具有艺术性、主题性或地域性,文化氛围感强;餐饮和购物方面,要求具有鲜明文化或地域特色;公共服务方面,要求具有文化解说系统整体方案,公共文化设施主客共享;社会效益方面,要求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针对重点难点引导综合能力提升。旅游度假区是业态丰富、主体多元、空间开放的体系,运营管理是度假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需要清晰明确的引导。在“细则二”的1000分中,运营管理的分值达到230分,仅次于度假产品,可见对其重视程度。突出体制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要求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综合治理与服务能力;结果导向与过程引导结合,考评运营效果的同时,引导度假区重视人才引进、度假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信息化智慧化管理;突出底线思维,强调市场秩序和安全管理并提出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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