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容提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2
作者:海森文旅科技 时间:2024-06-13 17:15 阅读量: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确定22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这也是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确定数量最多的一批名单,至此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已经达到85家!
北京市密云古北水镇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
山西省晋城太行锡崖沟旅游度假区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旅游度假区
辽宁省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
吉林省长白山华美胜地旅游度假区
江苏省苏州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
浙江省湖州吴兴西塞山旅游度假区
安徽省黄山黟县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
江西省南昌梅岭生态旅游度假区
山东省德州齐河黄河国际生态城旅游度假区
河南省郑州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
湖北省武汉黄陂区木兰湖旅游度假区
湖南省长沙铜官窑文化旅游度假区
广东省珠海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雁山旅游度假区
海南省 万宁石梅湾旅游度假区
重庆市石柱黄水旅游度假区
四川省成都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
云南省德宏芒市孔雀湖旅游度假区
甘肃省临夏永靖刘家峡旅游度假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大漠黄河(沙坡头)旅游度假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青格达湖旅游度假区
此次22家新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自《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_T 26358-2022)正式实施,且按照度假区新标准参与评定的第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多方面规范化更强,体现了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对度假区的理解和实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分布
此次22家新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布在2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含兵团)。其中,多个省份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破零”此次入选的2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共覆盖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较为均衡。其中,华东地区共5家旅游度假区入选;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地区各有3家旅游度假区入选;东北地区有2家旅游度假区入选,可以看出地区分布不再是东部为主。另外,北京、内蒙、辽宁、山西、甘肃、宁夏的度假区现均是首次出现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名录里。
类型
从类型来看,2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可分为湖泊型度假区7家,温泉型旅游度假区1家,滨海休闲度假区2家,山地型旅游度假区9家,主题公园类型度假区3家。总体而言,新一批度假区主要集中在湖泊和山地度假区两类,但主题公园类型特征显著。
面积
均满足新实施的国标规定的“不小于5平方公里”要求,多在15平方公里以下,集中于5-25平方公里。当然也有极少数因为特殊的环境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如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121.6平方公里)、南昌梅岭生态旅游度假区(150平方公里)等。总体而言,此次确认的22家度假区,空间范围继续呈现小而精趋势。
从数量分布情况看,浙江省暂居榜首,共入选9家;江苏省8家,位列第二;山东省7家,处于第三。此外,云南省、四川省、江西省均有5家,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均有4家,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海南省均有3家,贵州省、河北省、上海市、陕西省、吉林省、安徽省均有2家,北京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有1家。
从地域上分析,8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布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部分分布于华东地区,其次是西南地区。总体呈“东强西大北少”的态势。